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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

阿德曼,是目前的第二神速,当然没算上我。 我喜道:“看?我怎么说来着?” 醋精们又说:“是三生神恩的力量,他借助了这宝剑上的念刃之力!”“他还想借黑棺剑圣一步登天,不劳而获?真是卑鄙,太卑鄙了。” 我想用疯网将他们一网打尽,可这些人的精神十分无趣,疯网懒得捕捉他们。 弥尔塞卸下宝剑,拿起一旁的普通长剑,面对玻璃墙,蓦然运劲斩出念刃,那念刃轰击在墙上,隆隆声中,立时就让人感受到不同凡响之处。 墙上数值显示,这一击念刃达到了一千五百零一十,与阿德曼在伯仲之间。人们因为这一好成绩而变得兴奋,开始交头接耳,谈论不停。 如我所料,弥尔塞的念刃突飞猛进,他肯定不曾习得海尔辛大师传授的进阶技巧,可基础而言,绝不逊色于我。 我顿时感到气恼:这小子人长得帅,学武天赋又高,还讨了个二十岁出头的美女侯爵做老婆,日子春风得意,我怎么从来就不曾有这样的好运气?是,我现在地位崇高,名望尊隆,可那是我拼死拼活争取得来的,我可以问心无愧,理直气壮的说,我从来没有像弥尔塞这样肆无忌惮的开挂.... 疯网中似乎有人说我脸皮厚,又似乎是我的幻听,总而言之,弥尔塞毫无悬念地通过了考验,进入了淘汰赛。 第260章 战士名册 共十六个伟大的战士晋级,每一个都是货真价实的念刃高手,身经百战的无畏战将。 真正的比武将留待明日傍晚,届时必将一票难求。 我找到弥尔塞,尼丽也在场,我体会过这新婚的甜蜜,那是一刻都不能分离的。可除了尼丽之外,我总觉得另有诡异的事物跟随着弥尔塞,我无法判断那是什么,或许只是我多心了。 我笑道:“秘书一转眼就成了老婆,恭喜恭喜。” 尼丽羞涩一笑,说:“我父亲逝世之后,只有弥尔塞能让我感受到温暖,感受到宽慰。” 弥尔塞答道:“我只希望不让你失望。” 尼丽:“我怎么会失望?你完美地符合我一切关于王子的幻想。”她说话时目光颇为飘忽,我总觉得她言不由衷,她想让弥尔塞赢,非常想。 我总觉得尼丽曾经和我的小舅子萨尔瓦多有过那么一段,可却弄不清这印象从何而来。她无疑将自己的前程赌在了弥尔塞身上,但谁能说其中并无真情? 弥尔塞:“我将为你而战,死而无憾。” 我看着弥尔塞的站姿举动,暗暗摇头,他像一根木头桩子那样笔直矗立着,尼丽挽着弥尔塞的手,可弥尔塞却不知道趁虚而入,偷摸揩油。尼丽是大家闺秀,是巨富小姐,在森严规矩之下,肯定不曾体会过情人之间甜蜜之乐。 如果弥尔塞油滑一点,尼丽如何能把持得住?她今晚就会被他吃干抹净。 哦,我可恨的兄长,我好命的兄长,这鲜花一般的少女,已经是你掌中的玩物了吗?你的长剑尚未伤敌,就要在她身体里翻江倒海,开花结果了吗? 哦,我好羡慕,我好着急,你这小子就不能抓住她的手揉揉搓搓吗?你要是不会,我可以教你,我还可以替你现场教学,让你体会牛头人的乐趣... 弥尔塞咳嗽一声,说:“朗基,你流口水了。” 我心中一寒,急道:“这是我获得力量的代价。” 尼丽问:“怎样的力量?” 我干笑几声,并未正面回答,总算糊弄了过去。 我拿着名册,说:“神箭头阿德曼,此人是个强敌,即使你倚仗公爵的宝剑,和他交战,胜负也是未知之数。” 尼丽不安地说:“我还以为他是徒有虚名呢。剑盾会传言:这人去过恶魔边境,闯过许多异世界,发掘出曾经失传的念刃,击败过一些令人惊讶的魔王。我一直以为那些故事言过其实...” 我冷笑道:“他那些所谓的魔王,只怕仅仅是熔岩恶魔等一般货色。而我?哼,你听说过萨利萨尔吗?听说过格特利克斯吗?听说过贝尔菲格吗.....” 尼丽:“我听说过巴提克斯。” 这话没法接了。 弥尔塞:“战斗本就难言必胜,无论怎样,我都将全力以赴。” 我又说:“屠夫贾兰,这人的速度一般,可念刃威力太强,而且看他的块头,肯定抗揍。” 尼丽深深吐出一口气,说:“这人是屠杀过奴隶的,手段很残忍,而且,一旦他逮到那些恶魔,做出的事让人作呕。” 弥尔塞眼中寒光闪烁,他说:“我不惧与他较量。” 我看那些账面数据,大部分对弥尔塞构不成威胁,尼丽笑道:“需要担心的大约四、五个人。” 弥尔塞摇头道:“不,念刃种类繁多,谁也不知他们是否隐藏着实力。” 我说:“在测试的时候,这个叫库尔赛的很不对劲。我觉得他只是随意发挥,非但没用全力,甚至压抑了大半的念刃。” 尼丽:“这人?他年纪很大了,是剑盾会中的老侯爵,他一贯散漫得很,据说他的雄心壮志早在许多年前就消磨殆尽了,可现在他为什么...” “公爵是莫大的诱惑,连风轻云淡的人也会动心。” 我指向名册上最后一人,说:“这人,博思泰特斯,冲刺时长六秒七,念刃强度一千四百,抵御能力也甚是出色,他能力很均衡。这也是个糟老头子,这些老混球,明明半只脚已经踏入棺材板了....” 尼丽抿唇片刻,叹道:“博思泰特斯,大伙儿都叫他‘波塞冬’。” “海神?” 尼丽说:“他曾是所有人中呼声极高的公爵人选,就算他已经过了鼎盛的年纪,可基本功极为扎实,而且他的技巧华丽,经验丰富,我们叫他‘波塞冬’,是因为他像大海那样多变而永恒。” 我照着名册,又扫了一遍,念道:“阿德曼、贾兰、库尔赛、博思泰特斯,加上你,你们五人的数据最好。” 弥尔塞摇头道:“朗基,数据并没有意义,在比武场上瞬息万变,而且,精神的强弱能极大影响念刃的发挥。” 我走到暗处,脸部沉入阴影,笑道:“我可以.....嘿嘿嘿....”手做了个劈砍的姿势。 尼丽“啊”地一声,小声道:“你是说....你会去...威胁他们?” “威胁?不,不,不,我听说有过惨痛的教训,反而对弥尔塞有害无益。” 弥尔塞瞪着我看,尼丽这满眼期待。 我说:“他们晚上总不能不睡觉,哼哼,一旦我动手,他们根本不知道着了谁的道。” 弥尔塞说:“那只会更惹人怀疑。” 我怒道:“惹人怀疑个屁,十六个参赛者,其他人都有下手的动机。谁能断言我帮的是你?” 弥尔塞指着名册说:“我们五人的纸面成绩最出色,四个出了事,我却完好无损,你说他们会怀疑谁?” 我急思对策,说:“你...也可以装病,说自己晚上被某个黑影爆了后门....” 尼丽忍俊不禁,问:“你们真有这种关系?” 我们一齐惨叫道:“哪有?” 弥尔塞又说:“行不通的。” 我怒道:“怎么还行不通?说了你可以装病。” 弥尔塞:“剑盾会对你非常了解,除了你之外,又有谁能顺着暗影,神不知鬼不觉地伤害这些强大的战士?而你是我的兄弟,这一点很多人都知道。” 我愤愤不平,说:“难道真的就只能正大光明的比武了吗?这世界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正义了?老天爷,你告诉我!你告诉我为什么这么对待我?” 弥尔塞朗声道:“这样岂不是好事?我情愿堂堂正正的落败,也不愿用卑劣的手段得胜。” 第261章 神恩之剑 本撒城中的斗技场,约有五万人聚在此处,热闹的似将引发地震,贵族们穿着体面的衣裳,平民们尽量打扮得出彩,奴隶们在看台的走道中穿过,贩卖零食和啤酒。 剑盾会的啤酒储备富裕的不似在末世,仿佛永远喝不完。平民和奴隶都买得起,可都上了瘾,以至于钱包不知不觉间被捞空。 我主动申请当裁判,却被国王婉言拒绝,我很不解,像我这样公平正直的、高贵纯洁的圣徒,世上到哪儿去找第二个?说起武功与神力,这里更没有人能与我相比。为什么不允许我充当仲裁者?为什么要破坏我动用黑哨让弥尔塞取胜的计划.... 不,我忽然明白了。 国王要操纵比赛,那选出的裁判一定是他意志的延伸。 黑,真的黑,太黑了。 剑盾会的道貌岸然,内部腐朽,由此可见一斑。 比武场约篮球场大小,上方有个巨大的显示屏,看不清比武的人可以通过这显示屏观看。据我所知,剑盾会的军事训练基地里是有内部网的,这显示器也在网络中,他们仍保留有上世纪的部分信息网络,这让我的宅男之魂大感嫉妒。 一位美丽的女主持人,穿着美丽而庄重,却让人想将其脱掉的礼服,举着话筒,高声说道:“诸位,今天,十六位剑盾会顶尖的剑士,聚在我们的擂台上。他们哀悼着伟大的邓恩爵士之死,渴望着继承他的荣耀,收获九隐士之一的威名和权力,成为守卫我们的坚强护盾,成为令敌人丧胆的锋锐长剑。看哪,他们就在那儿!” 显示屏上显示了他们的头像,弥尔塞、贾兰、阿德曼、库尔赛、博思泰特斯,以及等等杂鱼。 是的,请允许我略显不敬,其他的名字都是杂鱼。这并非是我的偏见,而是我经过观察数据所分析得到的准确结果。这些杂鱼注定是陪太子读书的料,将来也只会成为权力游戏中的炮灰,我无需为他们的名字浪费口舌与记忆。 我希望弥尔塞取胜。 拉米亚指着一人说:“这个叫奥伦木的好年轻,好像比弥尔塞更年轻!” 我起初并未留意这个奥伦木,看他的年纪差不多有六十多岁,我以为又是个垂暮老人,想不到他看起来最多十六岁。 这人是个血族。 主持人说道:“我叫韦斯特,我为大家主持并解说此次盛会,我敢保证,虽然剑盾会每年举办的比武会并不少,可没一次能与此次相提并论。在国王的注视下,在八位隐士的注视下,在所有人民的注视下,勇敢的战士们恪守骑士美德,为了至高的荣耀而放手一战!” 我想起哄,让她别说废话,但看在她是个可爱的小姐姐的份上,我忍住了。 韦斯特说:“比赛规则很简单,可以伤人,但不许杀人。当一方伤势过重时,裁判会立刻终止比赛,以免出现人命。而当一方决定认输时,也旋即分出了胜负。第一场比赛马上开始!在我的左手方向,即将走出的,是剑盾会的出笼猛虎,剑盾会的暴力大剑,他名叫贾兰·马杜克,有人说,他在饥饿时,甚至会吃恶魔的肉而存活。他是战士中的异类,他是愿意为剑盾会背上恶名的好汉,他冲刺百米需9秒,他一剑的威力高达1800,他的防御力甚至能抵挡坦克的碾压,有请——屠夫!贾兰!” 她尖声高呼贾兰的名字,我看见那个两米多高的巨人大步走出两旁的门洞,他体型雄伟,五官狰狞,可却表现得像是个哲人那样平静,似对这一切都看得十分透彻,他穿上剑盾会铠甲,手持巨剑,在比武场中央等待。 韦斯特又说:“我右手方向,即将登场的,是剑盾会的玉面郎君,一位非常年轻的伯爵。” 是弥尔塞! 韦斯特:“他和黑棺来的朗基努斯公爵师承一脉,毫不夸张地说,他也是天才中的天才。他正直而高尚的品德,为九隐士所尊敬。他的天赋与脸蛋足以迷住任何女士的心。嘿嘿,他是个高强的、机智的剑客,他是个光明磊落的君子,正因为这许多优点,他捕获了邓恩爵士女儿的心,带着不容有失的使命而来。他冲刺百米仅需五秒,他一剑的威力高达一千五百,有请——玉剑弥尔塞!” 玉剑,这外号真好听。以我的颜值,为何不曾获得如此美名?那一定是因为我太过强大,掩盖了我的玉容丽色。 弥尔塞手持三生神恩,走向他的敌手,看台上女人的声音尖得刺耳,男人们则发出沉闷的起哄声。 很正常,如果弥尔塞不是我兄长,而且我又不是位高权重的公爵,我嘘他嘘得比谁都起劲。 韦斯特说:“双方战士齐聚,让战争开始吧!” 一阵让人头疼的吵闹后,两人摆开了架势。贾兰的剑足有一米五、六那么长,灰色的剑刃,似浸染着永不退色的鲜血。弥尔塞双手握住三生神恩,竖着放置于身体一侧。 贾兰冷笑,朝弥尔塞劈出一道念刃,弥尔塞立即以石杉还击,碰撞过后,弥尔塞朝后退了数步,手在发颤,虎口流血。 显示器上显示数值,韦斯特喊道:“仪器显示,贾兰这一剑的念刃强度为一千九百!喔!了不起!弥尔塞的念刃即使达到了一千五百,仍完全被他吞噬了。” 拉米亚说:“他们如何凭空测量念刃强度的?” 我说:“也许是那种特殊的单边眼镜,只要一看,就能判断一个人战斗力强弱,比如持枪的农夫战斗力只有五。” 贾兰冲上前,一剑斜落,弥尔塞使出游樱,避开了贾兰这既广且强的一剑。贾兰身躯前倾,宛如山崩般压向弥尔塞,弥尔塞朝后弹出,再度躲开贾兰的重劈。 贾兰持续追击,他的念刃好似重炮,好似落石,弥尔塞凭借精准的判断,总能闪躲避让。贾兰威力巨大的念刃在灵巧的弥尔塞面前好似摆设。 贾兰知道这一点,他试图靠近弥尔塞,凭借他攻击力的威慑,以期拥有更多的选择,更好的机会。 弥尔塞并不主动发力,他在消耗贾兰的力气,这策略是正确的,贾兰的狂攻猛打注定无法长久。 贾兰停步笑道:“在我遇到的敌人中,你不是第一个采取消耗对策的人。你的勇气呢?你的力量呢?你的意志呢?你的尊严呢?你为了胜利,真的愿意放弃这一切?” 弥尔塞答道:“不,但放弃部分又何妨?” “很好,我们是一类人,我曾经为杀恶魔,藏身于淤泥中。我曾经为逃避地狱猎犬,用尿液涂满自己全身。长着小白脸的小子,我们都是明白人。我用我的屠杀建立了恐怖的名声,让敌人在我面前瑟瑟发抖,不战自败。但你显然有恃无恐,对不对?” 弥尔塞反问:“有恃无恐?” 贾兰说:“比武的规矩让我无法杀你,我甚至不能割裂你这张脸,不能挖去你所有的指甲,不能阉掉你,不能将你零碎地切开....” 弥尔塞凝视屠夫,说:“你让我想起了瑟斯卡伯爵。” “是的,瑟斯卡,这老家伙,也是我的老朋友。啊,小子,你不知我有多怀念我和他在一起,动手将那些恶魔与罪犯干得嗷嗷直叫,他是个很懂得享受的兄弟。” 弥尔塞厉声呵斥道:“懂得享受?那是丧心病狂、卑鄙无耻的勾当!” 贾兰:“我这位老兄弟不明不白地死了,而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。听说你和他在一起行动,这里头可疑的很,小子。” 弥尔塞答道:“这与胜负无关。” 贾兰笑道:“是啊,这与胜负狗屁关系都没有,我只是看你不顺眼,小子!” 突然间,屠夫冲向弥尔塞,他脚踏地得如此用力,地面陷了下去,他用惊人的速度靠近,远远超过测试之时,当他身在半空,陡然大叫着朝弥尔塞斩出了他那威力强悍的念刃。 弥尔塞及时用三生神恩挡住,但听得咔嚓声响,弥尔塞向后摔出,我大惊失色,心想:“他断了骨头!双臂都断了!” 贾兰一脚踏住弥尔塞,用力往下踩,他将他的怪力用在腿上,这一踩足以令铠甲变形,压扁内脏,他笑道:“我只是单纯想让你下半辈子躺在轮椅上,小子!” 弥尔塞嘴里喷出一口血,我急道:“谁谁谁!快制止这屠夫!” 拉米亚说:“他不敢杀了弥尔塞!” 我心想:“可万一弥尔塞输了,我上哪儿找下一个兄弟当公爵?” 贾兰将巨剑对准弥尔塞胸口,笑道:“均衡?快速?灵巧?我告诉你,小子,唯有绝对的力量才是绝对的赢家。” 就在此时,弥尔塞蓦然挥剑,那剑气发出尖锐的鸣响,划破空气,激起白雾茫茫。贾兰“啊”地惨叫,铠甲被穿了个洞,前胸后背也同时被击穿,他口中鲜血如潮,摇晃几下,朝后躺倒。 这一剑凌厉得无法阻挡,也远胜过测量时的念刃。 贾兰掩住骇人的伤势,惨声道:“你....你为什么能....你的手...” 弥尔塞说:“三生神恩能治愈伤势,屠夫,你这类疯子容易得意忘形,也容易把所有人当做待宰的羔羊,但实情并非如此。” 贾兰伤势过重,裁判很轻易地判定他输了。 第262章 灵猫猎犬 弥尔塞昂首步下擂台,观众们持续为他鼓掌,同时惊讶地呼喊声长久不歇。但我身后也有人说:“要不是三生神恩,他已经被屠夫宰了。” 一人回答:“宰是宰不了的,比赛不允许死人。” “他的剑,全是他的剑,那剑又锋利,又能治伤,简直是作弊一样。” 我冷笑一声,想回头反驳,但我是何等身份?岂能与这些渺小的蚂蚁做口舌之争?不,我不能这么做,有些时候,无视是最好的反击,大海会在乎一滴肮脏的水吗?不,不会,我就是大海,而这吐脏水的又何足道哉。 我当然将会不以为意,一笑置之。仔细想想,这人侮辱的又不是我,只是我的兄长。哦,朗基努斯,你是多么的宽宏大量,怎能在意这满嘴喷粪的家伙?你甚至不该多想,把这念头从脑海中彻底逐走... 我又想了想,越想越怒。 他妈的,我朗基努斯的兄长又岂能是你这小人能污蔑的? 更何况老子就坐在他前面,打人不打脸,打狗还得看主人呢! 顷刻间,我气往上冲,七窍生烟。我回头尖酸刻薄地说:“哎呦喂,这里有人吃醋了吗?好酸,酸得我光闻着味儿就牙疼。” 那人朝我怒目而视,可看清是我,又咬牙闭上了嘴。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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