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
紫枢看看把她当空气的世子,气得跺脚,把过满的汤药倒出些许,递给林信,“去,让世子吃药。” 林信接过汤碗,不甚稳当地走到沈楼身边,歪头看看他,自己偷偷喝了一口。破厄、归灵、三文草,还有几味尝不分明,治什么的都有,不单是补魂的。这人的身体到底怎么了? 沈楼哭笑不得地放下信件,这小馋猫怎么什么都敢吃,连药也偷喝!“好喝吗?” “苦,”林信皱着鼻子,“但我娘说,良药苦口。” 以身作则,不能给孩子立坏规矩,沈楼接过药碗来,一饮而尽。 林信接过空空的药碗,甚是欣慰。看紫枢的模样,这位世子爷平日怕是没有好好吃药。如今的沈清阙应该才十二岁吧,正是反骨横生的时候,得顺毛摸。 紫枢心满意足地端着空碗走了,沈楼重新拿起信件翻看。 每每有莫归山的人来,都会带来一封钟家兄弟的信,大多都是钟有玉在啰嗦,沉默寡言的钟无墨顶多在后面添一句。最近一封是想请他重阳节到莫归山登高射雁,完全没有提及百年佳酿的事。而这次的信使,两手空空而来…… 合上匣子,沈楼起身带林信去见父亲,即刻启程。 连下了几日的风雪,稍稍停住了,纤细的小枫树都被打蔫了枝丫,变得光秃秃起来。百年的老枫树却毫发无损,依旧满树繁华,慢悠悠地掉着叶子。 “我不能去。”林信抱住那棵老枫树死活不走。 “为何?” “我……”总不能告诉沈楼,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,钟家一直想抓他吧。那沈楼最可能做的,就是把自己交给皇帝。林信有些犯愁,“我穿的是世子的衣服,被人看到会打死我的。” 沈楼愣了一下,才发现林信穿着自己小时候的衣裳。随侍在沈家地位超然,其实相当于门徒,不过各有各依附的对象。沈家人是把他们当同门看待的,断没有穿了世子衣服就要被打死的危险。 有些心疼地摸摸那颗小脑袋,“无妨,出去之后莫离开我左右,没人会欺负你的。” 林信不情不愿地被沈楼带到了琼津,玄国公的住处。 沈歧睿生得高大,行至近侧会给人很重的压迫感,冷若寒星的目光在林信身上扫过,突然“咦”了一声。 脉腕骤然被一只大手抓住,林信下意识地就想拔刀,摸到空空的腰侧狠捏一把,才生生克制住了反手掰断沈歧睿手腕的冲动。 “灵脉宽广,资质上乘,这孩子哪儿来的?”沈歧睿用看上等灵剑的目光看着林信。 “赵家的孩子,父母已经亡故,赵万户和夫人苛待他……”沈楼把林信明面上的身份解释了一遍。 “暴殄天物,真是暴殄天物!”沈歧睿捏了捏林信细弱的手腕,很是生气。 林信摆出一张无辜的脸。 沈歧睿从袖中摸出一颗鸽蛋大的鹿璃给他,“以后就是沈家人了,勤加修炼,将来必成大器。” 捧着那可晶莹剔透的鹿璃,林信万般无奈地跟着世子上了马车。 “爹赏你的,收起来吧。”沈楼眼中带着莫名的笑意。 “这是什么?”这颗鹿璃是打磨过的,光滑无棱,是沈家这种财大气粗的人家拿来给孩子玩的,与平日修士装在剑上的很是不同。作为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,林信不能表现得很懂行。 ===第6节=== “鹿璃。”沈楼从自己袖筒里也掏出两颗来,一并给了林信,顺道给他解释了一下鹿璃的由来。 上古的仙术失传,修仙世家靠符箓与宝器苟延残喘,忽一日逐鹿入山,得灵石,灿灿兮若琉璃,遂名鹿璃。 鹿璃的出现,让仙道再次繁盛起来,差点沦落为江湖骗子的仙者,又能御剑乘风了。 西域没有北域那般寒冷,秋高气爽,北雁南飞。 莫归山的确是一座山,钟家就住在山上,山下便是西域的都城。浣星海离北都还有一定的距离,莫归山却是与西都紧密相连,热闹非凡。 山脚下人头攒动,装满金银、钱粮的车马将山门堵了个水泄不通。 “国公爷见谅,恰逢秋贡,境内的万户、千户们都在,拥挤了些。”那信使连连道歉,御剑前去通禀。得知玄国公到来,一群白衣修士立时出现,将送货的车马赶到路边,给沈家人让出道路。 国公、列侯每年给天子进贡一次,而各域收取封臣贡金的规矩各不相同。北域收夏贡与岁贡两次,西域则收春夏秋冬四季,如今正是秋贡。 同样一身广袖白袍,领口缀着白虎毛的钟随风,焦头烂额地跑出来招呼沈家人。 “兄长闭关,我一时有些手忙脚乱,万望见谅。”钟随风长了一张老好人的脸,说话慢吞吞的,这面相说好听点叫慈和,说难听点就是窝囊。 “你怎么也来了?”跟着叔叔出来迎客的钟有玉,看到沈楼,脸上非但没有惊喜,反倒有着压抑的怒火。身旁的钟无墨面无表情,看起来很是憔悴。 站在沈楼身后的林信,微微眯起眼,这兄弟俩不是跟沈楼好得穿一条裤子吗?怎么见到沈楼却是一副死了爹的样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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