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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4章

山,秦煜读都读不通顺。 不过翻到最后,他看见了致谢部分。 秦煜毕业好几年了,自然不知道现在论文致谢也开始卷起来。不论什么专业,大家被一板一眼的论文折磨久了,就开始卯着劲儿在致谢部分发挥自己无处安放的文采,五言七言换着来,全篇文言文也不是没有。 时初虽然不偏科,但上学时语文也是所有科目里比较短板的那个了,他的致谢看起来规矩许多,没有什么回首过往之类的抒情之句,先是感谢了一些老师和同学在学习上的帮助,之后感谢了他的母亲。 对于时初的妈妈,秦煜并不了解,也不知道他们母子之间会是什么样的相处模式,这一部分不长,时初在最后写道——我曾经以为妈妈讨厌我,这样的认知几乎贯穿我人生前二十几年。直到读博前,我偶然透露出自己想继续读书的想法,妈妈不说话,次日我就收到了她寄给我的钱。我想,她或许没那么讨厌我呢? 秦煜把这段话反复看了几遍,因为混在学生之中而轻快的心情忽然沉下去了一些。 他小时候连妈妈说话语气重了一些都要赌气说妈妈不爱他,那时初呢,他难道从小就觉得自己不被喜欢吗? 如果将来自他人的爱意比作瓶子中的沙,那么秦煜自己,包括与他关系不错的大部分人,是这样的——他们的瓶子一开始总是满的,他们理所当然认为自己应该值得这些爱意,当他人表现出不符合爱意的行为时,他们也许会倒出一些沙。当瓶子空了,他们会发现,原来你不爱我,那我们就拜拜吧。 而时初的瓶子总是空的,当有人表现出爱意,他才会小心翼翼,十分谨慎地倒入一点点沙,可即使这样,他还要对着瓶子发呆,怀疑这点沙的真实性和持久度。 人们的安全感总是来自于他所拥有的东西,有人因爱而肆意,有人无爱一身轻。 时初坚守空瓶,“空”就是他安全感的来源。 只要从没有得到过,也就不怕失去。 时至今日,秦煜才从这些细枝末节中得以明白,时初要爱人,并且要承认自己的爱意,也许一开始就需要比其他人付出更多勇气。 这些日子,时初做出种种行为,都是为了证明秦煜在他心中的分量。而这些被他欲意轻松带过的行为背后,一定镌刻着更为深厚浓重的感情。 秦煜眼眶有点酸涩,视线再往下,猝不及防的,他在致谢中看见了自己的名字。 第68章 严格来说,是自己名字的拼写,全英的论文,致谢也同样如此。 比起大段感谢的词语或者夸张的比喻,时初似乎更擅长写一些具象的小事,他在文中提到的,是秦煜都不会觉得有什么特别的细节。 “最后要写到的依旧是他,学习生涯常有不得要领的时候,焦虑之下总是失眠。他会在睡前给我一杯牛奶,时间长了,我甚至以为牛奶本来就有不错的催眠功效。后来一个人,喝多少牛奶还是无法入睡,也是那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对乳制品提不起多大兴趣,纯粹是热衷于他给我的那一杯而已。” “没想到有一天会对一杯牛奶曾经沧海难为水,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喝到。秦煜,这次提了名字,希望他不会介意,很感谢他,真的。” 秦煜看完,视线再度落到第一句上,半分钟后,他将论文放回去,转而拿出手机找到何叶给她发消息,问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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