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05章
的大,县城里打车真的便宜,西北人可真好。我在西北做那个项目,做的称心如意。 “你为什么每周都来?”尚之桃突然问他。 “因为我们说过要一起冒险,我说话算话。” 他们面对面躺着,已经聊了很久很久。尚之桃却不觉得困,她还有好多话没有讲。 “第五年,我们一起去了西藏。”栾念说。 “是。” 我喜欢西藏。 拉萨的阳光真好,街上的人们笑容温暖,奶茶香醇,那家照相馆的老板,拍照技术真好。 我真的喜欢那次旅行,我甚至以为在那次旅行后,我们会迎来天长地久。 尚之桃咬住嘴唇。 第六年她最痛苦。如果说这一生有哪一年她无法逾越,那就是第六年。竞聘失败没有那么痛苦,那只是自尊心的一次崩裂。最痛苦的是那天云霞那么美,我却失去了最好的朋友。 栾念握住她的手。 他们在昏暗之中有长久的沉默。这沉默也是一味药,去疗愈她心中斑驳的伤口。起初伤口很深,后来结痂,掉痂,由深变浅,几乎看不见。但你的手抚上去,却还是能察觉那与周围的肌肤不一样。那里一定经历过一场巨痛。 尚之桃的泪落在栾念掌心:“那一年,我离开了你。” 我很庆幸我真正的离开了你。即便那样的痛苦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。我回去的时候是冬天,冰城下了很大很大的雪,我的心里空落落的,总是填不满。每天晚上,我都会出门踩着雪走很远的路,耳机里放着乱七糟的歌曲。有一天我在我家附近的酒店大堂看到一个男人,穿着一件黑色羊绒大衣,姿态清高,背影疏离,我以为那是你,差一点崩溃。 “是我。”栾念轻轻说了这样一句。 可我当时不敢求证,我怕我所有的努力前功尽弃。 我从第七年开始创业。 创业真的太难了。熬夜、应酬、巨大的压力,有一段时间我的身体出了问题。我的大姨妈要么不来,要么一来半个月。有一天我走进公司,付栋看到我吓了一跳。他对我说:“老大,那天的你看起来没有一点生气。” 我脾气变得很差,也会偷偷的哭。 好在生意一点一点变好,我也终于放下你,开始全新的人生。 我给爸妈开的那家餐馆,做的每一道菜都是我喜欢吃的,从小吃到大。我喜欢带我的朋友们去老酒馆吃饭,那时怕大家找不到,我在酒馆门口挂了灯笼。那灯笼在冰城的雪里看起来可真喜庆,孙雨和lumi第一次见的时候对我说:“这真是一个雪里人间。” 我喜欢雪里人间这个词,这个词让我觉得所有的快乐和痛苦都是生活本身的一个部分,而痛苦是雪里的灯笼,能将眼前的路照的红彤彤一片。 第十年,我又遇到了你。 “后面的故事我知道了。”栾念拨开她脸颊的发丝:“后来你的每一天我都参与其中了。” “谢谢你善待我。” “也谢谢你,肯爱这么一个我。” 这是我的十余年岁月。我流过无数的泪,每一滴泪水都是生活赐予我的勋章,我不曾后悔过。今天剪彩的时候你对我说:“尚之桃,欢迎你杀回北京。”这么多年岁月一下涌入我的脑海,我带着梦想来到北京,心碎时离开北京,我以为我再也不会回来了。即便来,也只是这个城市的过客,不会长久停留。可是,我还是回来了。我永远记得我第一天来北京的样子,尽管狼狈,却是我一生之中最好的时光。 如果让我重新选一次,我还会走这条路,这条路真的太美了。我只是偶尔会遗憾,光阴倏忽而过,身边旅人匆匆,我们总是要告别。 “栾念你是不是困了?对不起我今天讲了太多话了,如果你困了,我们就睡吧。”尚之桃对他说。 “我不困。天还没亮呢。”栾念说。尚之桃枕着他的胳膊,念桃在婴儿床里熟睡,卢克趴在门口,月光头进一缕,多好的时光。 “那我也跟你聊聊我吧。”栾念说。 “聊什么?” “聊一个混蛋的自我修养。” “好啊。我们可以聊到天亮,甚至可以到下一个天亮。我觉得这个混蛋有时也不是那么混蛋,这个混蛋是一个披着混蛋外衣的老派绅士,有老派的温柔。我真的爱死这个混蛋了,我愿意一直跟这个混蛋纠缠下去,纠缠到死。” 那就再聊会儿吧! 第149章 番外十五:念桃 栾念从小就是混蛋。 一旦有谁招惹了他,他就会有很强的进攻性。小朋友打架你推我一下我推你一下,看起来都无害。他不是,他打架要把对方按在那,用力的打别人的头。 在江南小城里,五六岁的栾念被“谈名色变”。长辈教育孩子的最后往往会加上这么一句:“离栾念远点。”或者“别惹栾念。” 栾念作为一个不能惹的孩子,经常独来独往。他本人并不介意,独来独往挺好,他也不喜欢跟那些孩子玩。他觉得他们动辄就哭闹非常奇怪。 他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窝在爷爷家的房里。 爷爷会画画,年轻时师从名家。见栾念喜欢,也教他画画。栾念从小就能坐的住,一坐就是小半天。所有人都说他奇怪,那么好斗却也能坐的住。 栾念从小缺少同情心。他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些人具有那么强烈的情感。有时走在小城里,看到有人因为什么事坐在路边痛哭,也有知情者坐在旁边抹眼泪,他都皱着眉头,觉得非常奇怪。 他这样的人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的童年。 遇到尚之桃之后,他开始有了“关注”。他从前极少关注什么人,或许是尚之桃出现的方式他不喜欢。她在面试电话里表现的几乎毫无亮点,tracy却给她开了绿灯。栾念好奇一向公正的tracy为什么给这么一个平凡的人开绿灯。所以他把他对尚之桃的关注归因为她的出现方式。 他生平第一次特别关注一个人。 对她施压,抱着他自己都说不清的心态,想看这个姑娘什么时候会放弃。可她太有韧性,战战兢兢、惶恐不安,却有令人钦佩的韧性。就是不肯轻易认输。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呢? 笨拙,带着可爱;胆小,有时又会炸毛;普通,却偶尔会有她不自知的美艳。 他在广州的茶餐厅里看到她雪白透亮的肌肤,还有那张微微红着的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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