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
候,晋国上卿是六大家族的宗主轮着做。如今那两家被灭,便是赵、智、韩、魏四家轮流掌权。如今卿相年事已高,下一任上卿就是智瑶。伯鲁生性懦弱,为了赵氏的将来,即便是卿相也要忌惮智瑶几分。” 是啊,如果智氏的计划成功,那第一个死的是伯鲁。公子啼如果也死在赵府,那第二个死的就是无恤。而赵孟礼如愿成为赵世子之后,智颜若是跳出来指责他当初弑弟夺位,毒杀公子啼,那任凭赵鞅权势滔天也救不了赵孟礼。到时候,恐怕连丧三子的赵鞅也会因此受累。智瑶之心如此歹毒,等他坐上上卿之位,现今如日中天的赵家,恐怕也也难逃任人宰割的命运。 史墨见我久久不语,便起身将我扶了起来:“子黯,我自知无法和你夫子相比,但我既然收你为徒,就不能眼见着你引火上身。为了隐瞒你的身份,该做的我都已经做了。如果你非要留在这里,那你必须对智氏敬而远之。” “师父放心,子黯绝非鲁莽之人。今夜,谢谢师父的酒。”我把耳杯里的酒一饮而尽,站起身来向史墨行礼告退。 史墨紧拧双眉一脸担忧地看着我,他知道他的话我没有听进半句。 智瑶,智瑶!这个名字似乎是我怎么都绕不开的一道坎。负了瑶女的人是不是他?在百里府里要杀我的人是不是他?天枢与他又有什么关系?这些问题困扰了我许久,如今竟连我的身世都同他有关。看来,不管怎么样我都要找个机会好好会会他! 隆冬的寒夜静得有些吓人,宽阔的街道上空落落的只有我一个人。覆在地面上的露水结成了薄冰,人走在上面一步一滑,摇摇晃晃。之前出来时没有骑马,现在却后悔不已,照我这会儿的步速,走到天亮都不一定能回到赵府。 晋国的冬天比秦国的更加难熬。秦地虽冷但冬日却极少下雨,那种冷是干燥的冷,单纯的冷。但晋地却不同,新绛这两日时不时会飘一阵小雨,寒冷的空气凝了水份湿答答的,阴气逼人。身上的衣服一天到晚总泛着寒冷的潮气,穿再厚的袄子都捂不热身子。 前面的地上又躺了一只冻死的雀鸟,它雪白的腹部沾了灰突突的残雪,两只红红的小爪子直直地朝向天空,叫人看着可怜又可笑。雏鸟啊,雏鸟,既知隆冬难熬,为什么不早早南飞?我自嘲一叹,缩了缩脖子。之前的酒气到这会儿早已散光,凛冽的空气钻进衣袖让我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。 寒冷中,我不由自主地胡思乱想,我想起这些年做的那些梦,想起阿娘,想起她口中的阿藜。有那么一刻,我甚至希望智府的药人里就有我要找的阿藜,我是那么疯狂地想要有一个亲人,一个与我血脉相关的亲人,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安定我此刻凌乱的心。 街道的尽头传来马车奔驰的声音,我停下脚步回头去看。那自黑暗中驶来的马车在离我几丈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。两匹黑色的骏马打着响鼻,呼着白气。驾车的人戴着斗笠看不清脸,马车上蒙了一层厚厚的灰色帐子,看上去不像是女子的车驾。 我整了整衣冠,快步走到车前,弯腰一礼:“在下太史府巫士子黯,急欲往卿相府去,冒昧请问主人家可否捎在下一程?” 我话说完,车里没有一点动静,倒是赶车的车夫陡然抬起了脸。那是一张变了形的脸,额头中央的骨头高高地突起,下巴尖尖的歪向一边,稀疏的眉毛下是一双阴森可怕的倒三角眼睛。他直勾勾地看着我,像是从鬼域里爬出的怪兽。 我心中一颤,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。 他沉着嗓子对着车帐问了一句:“是他吗?” 车帐稍稍掀开了一条缝,而后听到有人用手在车座上轻轻地敲了两下。下一刻,车夫已经从身后提了一柄长剑,腾身而起。 我见状扔了纱灯转身就跑,可没跑出去几步就重重地扑倒在地上,失去平衡的身子蹭着地上的薄冰滑出去老远。 “受死吧!”鬼脸车夫瞬间移到了我身前,一柄长剑冲着我的腹部狠狠地扎了下来。 我翻身避过,从靴子里拔出于安送我的那把天水匕,趁那鬼脸车夫朝我冲过来时,在他脚踝上用力地划了一道。 鬼脸车夫一吃痛猛地倒退了几步。 我借机从地上爬了起来,拿着匕首紧盯着他。这路面太滑,我根本跑不了,万一再次摔倒,眼前的人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杀死我。 “是谁要杀我?”我问。在天枢时,于安曾教过我几招对敌的杀招,天水匕上涂了致人昏迷的毒药,只要我能拖住他半刻钟,他就死定了。 “你不需要知道。”他被我伤了脚踝后,谨慎了许多,一双三角眼紧紧地盯着我的每一个动作,伺机出击。 “不管那人给了你多少钱,我出十倍的价钱。”我从怀里掏出一袋钱币扔在他脚边。他眼神一动,似是迟疑了一下,我趁机滑步向前,举起匕首朝他的胸膛扎去。 可对手毕竟老辣,他即便中了我的毒,却在极短的时间里反应了过来,侧滑一步,挥剑直斩我握着匕首的手腕,我肩膀一拧避开他的攻击,匕首在手中变换一个角度,身子借势擦过他的另一侧,狠辣绝决地在他上臂内侧的血脉处割了一刀。 当胸刺去的那一招是虚招,手臂上的这一刀才是真正的杀招! ------------ 第一百二十四章 寒夜惊魂(三) ? 人和动物一样,身上总有几处血脉是碰不得的死处,你只要割开了它,就别妄想还能止住血流的速度。这话是于安告诉我的,他是巽卦的主事,也是天枢的第一号刺客,在他养伤期间教了我许多刺客惯用的杀招。在这样的乱世,我想要活下去,就必须先学会如何保护自己。 男子的手臂血流如注,他扔下长剑,拼命地想要用手捂住伤口,但鲜血以不可思议地速度从他的指缝间涌出。 我看着黑暗中喷涌而出的红色液体,皱了皱眉头:“没有用的,你既然以杀人为生就早该料到会有这么一天。” 流逝的鲜血带走了男子生命的气息,他的脸变得惨白一片,他瞪大着眼睛,不可置信地看着我。也许他的主子告诉他,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巫士,也许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死在一个瘦弱小儿的手里。 男子的膝盖打着颤,他**着蜷缩在地上不停地抽搐。远处的那辆马车在他与我追逐打斗时就已经离开。车里的人大概觉得我今晚必死无疑,因而连留下来看的兴致都没有。 我把沾了血的匕首在袖子上擦干净,重新插进靴内的暗袋。 我从救了伯鲁的那一刻起就已经陷入了赵家的夺位之争,现在有人想要我死,这一点都不奇怪。很多年前,伍封告诉我,我把死亡看得太重了。如今,我终于像他说的那样,习惯了,习惯了算计,习惯了死亡。我看了地上的尸首一眼,漠然地转过身,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,发现自己身后不知何时竟站了一个人——一个红发冲冠,衣襟大开的男子。他的肩上扛了一个女人,一个披头散发、昏迷不醒的女人。 袒胸露腹的男子笑眯眯地看着我,我往后退了一步,用戒备的眼神看着他。男子露齿一笑把肩上的女人往地上一放,旁若无人地走到尸体身边,蹲下来看了一眼车夫手臂上的伤口,笑道:“漂亮!伤口整齐干净,毫不拖泥带水。小东西,这活儿干得不错啊!”男子蹲在尸体旁,眼睛里盈满了亮光,这亮光如同一只野兽看见了猎物,一个色鬼看见了美人。 隆冬腊月只穿一件大开襟麻布长袍就出来晃荡,深更半夜扛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女人走在大街上,看见死人两眼放光,异常兴奋,眼前的这个人,全身上下每一处都透着诡异。 我定了定心神,小心翼翼地问道:“敢问先生是?” 红发男子站起身子,不耐烦地摆了摆手:“别跟我这么说话,听着头痛。小东西,你手艺不错,我挺喜欢你的,怎么样,到我家喝杯酒去?” 到他家喝酒?!只要是个心智正常的人,都不会在这种情况下邀人回家喝酒吧? 我尴尬地笑了笑:“小弟还有急事,改日吧!” “真的不去?我那儿的酒可是刚从智府地窖里偷出来的椒浆,寻常人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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